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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4.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5.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6.新就业人员支付租住自住住房房租的。非房屋类:7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等。

  (8)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的。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基本住房消费,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扬州市住房

  扬州公积金贷款额度:1、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加贷款额不超过房价的70%;2、2019年10月15日起,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从35万元恢复为50万元(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

  目前,扬州市职工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缴存比例分为三种: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为10%-12%;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8%-12%。

  扬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有:1、具有有效居留身份,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6个月以上缴存余额;2、具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契约)等证明

  【导语】: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4.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5.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6.新就业人员支付租住自住住房房租的。非房屋类:7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等。

  (8)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的。

更新于: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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