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提取人的公积金龙卡或商业银行借记卡、身份证、租房合同等等。
2、当地不动产(房产)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住房产权登记的信息记录材料;
3、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的,提供经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且在租赁期内的租房合同(或协议);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公租房租赁合同;
4、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关系说明材料(配偶、直系亲属);
1、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租赁自住的,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后可申请;
3、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当前月缴存额的60%,每年度可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职工及配偶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房租金额和本市规定的当年租房提取限额;
更新于:2024-01-17